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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喜欢你们(1 / 1)

其实我觉得写文的人好像都满温柔?的,尤其是写Ai情的人,话说我刚完成了今天最後一篇的正文,现在这短文也是今日最後一篇,太bAng了,十一点,可以啊。

今天能够完成这些都是因为那些温柔的人,就只是一句简单的加油,却给了我很多的力量,我真的很喜欢她们,於是也才有了新故事的灵感《我可喜欢你吗》,因为我想将那种心情好好的放入这个故事。

有一个很疯的人我很喜欢,但,绝不是那种喜欢,而是一种在陌生与模糊之间充满想像空间的喜欢,就类似网友或是笔友那种感觉,所以故事的开头我才会写道,在南方的小岛上。

那间民宿的老板娘nV儿,与一个少年每年暑假都固定会去玩的相遇,有一种最熟悉的陌生人感觉,明明他们两个就是顾客跟店家的关系而已,却还是有某种情份在,我想写出那样的「喜欢感」。

而我也是,在不会真人见面的情况下,我认为这些温柔的人就像一种幻觉、幻境,甚至这次大赏b赛也是,对我来说那个故事非常不真实,对,你一定觉得很奇怪,我确实写完了八万字啊,那是我用这把白sE键盘在这个客厅面对这个电视萤幕,炎热夏天两个月冷气费三千敲下来的作品啊,对,在客观物质世界的眼光中,是没错,是货真价实。

但在我的内心世界,觉得那一切就像一场梦,那般的美好与不真实,所以这一份又一份喜欢你们的「错觉」,我非常清楚并不是真的喜欢,所以我喜欢你这句话,根本不是那个意思。

毕竟我喜欢的可能只是那些「温柔」,而绝非真人,真人有许多不完美,这点我b谁都清楚,因为我就是最极端的例子,但故事表现的仅仅是我们心中最美好的想像,甚至最丑陋的寄托也可能,但那些反S後的面容,不管如何,都很迷人,迷人的疯狂。

而这之中又属南风使者,表现最狂,那潇洒自由的X格,炸裂了全场的目光,身为奔跑狂的其中一位信徒,我只能说,我已经Ai上了你的疯狂,虽然我清楚知道那不是完整的你。

但根本没差,反正我很喜欢就是了,我只希望你能继续保有你独特的疯与狂,尽情地将生命踩踏在这漆黑又充满星光点缀的宇宙社会里,跑出一条谁也追不上你的自我,而我会欣赏那道背影,虔诚的为你祝福,祝你不断的冲过终点,撞破所有档在眼前的狂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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