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个时辰前。
赤色的长龙蜿蜒于官道之上,鼓乐喧天,旌旗蔽日。
这支迎亲的队伍,从丹徒出发,一路浩浩荡荡,所过之处,无不引来万众瞩目。
队伍的最前方,吴鹤年骑在一匹神气的高头大马之上。
他今日的妆扮可谓煞费苦心,脸上敷的白粉厚得像一层精致的面具,将他平日里的书卷气遮掩得严严实实,鬓角斜插着两朵硕大的红牡丹,随着马步的颠簸而颤颤巍巍,平添了几分滑稽的喜庆。
他身侧,另一匹神骏非凡的骏马亦步亦趋。
那马通体四蹄矫健,双目有神,正是歙州刺史刘靖的专属坐骑——紫锥。
此刻,紫锥背上空无一人,只在鞍上系着一朵斗大的红绸牡丹,无声地昭告着新郎官的身份与尊贵,也向世人宣告,刺史大人虽未亲至,其威仪与诚意却丝毫不减。
队伍行至甜水村口,此地已是清河崔氏族人聚居之所。
早已等候多时的村民们瞬间沸腾,如潮水般涌向道路两旁,伸长了脖子,踮起了脚尖,争相一睹这百年难遇的盛大场面。
“来了!来了!刘使君的迎亲队伍来了!”
不知是谁先喊了一声,人群便彻底炸开了锅。
迎亲队伍里早有准备的仆役们,各个膀大腰圆,脸上堆着笑,从随行的箱笼中抓起一把把崭新锃亮的开元通宝,混杂着一些银角子,笑着朝人群中泼洒而去。
铜钱在空中划出金色的弧线,如一场富贵的骤雨,霎时间引得一片哄抢和欢呼。
孩子们笑着闹着在地上翻滚,大人们也顾不得体面,纷纷弯腰争抢,抢到一枚铜钱,便是一份喜气,一份吉利。
“恭贺使君!贺喜夫人!愿使君与夫人百年好合!”
“早生贵子!永结同心!”
就在一片铜钱的叮当声中,人群里突然爆发出一个难以置信的尖叫!
“天爷啊!是银子!我抢到银子了!”
一个汉子高高举起手中一块不规则的、亮闪闪的金属,激动得满脸通红,浑身发抖。
“真的是银角子!”
“刘使君太大方了!连银子都撒!”
这一声喊,如同在滚油里泼进了一瓢凉水,人群瞬间沸腾到了极点!
所有人都红了眼,更加疯狂地向前拥挤,希望能成为下一个幸运儿。
无论是抢到钱的,还是没抢到的,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喜气,嘴里尽是吉利话。
对于他们而言,崔家有女嫁与雄踞一方的歙州刺史,乃是光耀门楣的天大喜事,亦是他们这些依附于崔氏的乡民与有荣焉的谈资。
眼看前方那座宏伟的府邸轮廓越来越清晰,飞檐斗拱,气势非凡,正是清河崔氏在丹阳的本宅。
狗子催动胯下战马,赶到吴鹤年身边。
他那张常年风吹日晒的黝黑脸庞也被抹得煞白,嘴唇涂着一层鲜红的胭脂,配上鬓角那两朵颤巍巍的大花,活像个刚从戏台上下来的黑脸妖王。
“吴司马。”
狗子压低了声音,粗犷的嗓音显得有些别扭,眼神却不自觉地往吴鹤年那身单薄的儒衫上瞟。
“俺说,你最好还是在里面穿件软甲。待会儿入门,怕是不好捱。”
“嗯?”
吴鹤年正端坐马上,享受着万众瞩目的感觉,闻言,眉毛一挑,颇有几分自得地说道:“此乃礼服,代表的是刺史大人的颜面,岂能与甲胄混穿?成何体统!”
“体统?”
狗子撇了撇嘴,一脸“你怕是没挨过打”的表情:“体统能当饭吃?能挡棍子?”
他凑得更近了些,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:“吴司马,俺不是吓唬你。俺上次给俺们都头当傧相,那还是在乡里,被那帮新妇的姐妹们用裹了红绸的擀面杖打得三天没下得了床!那棍子,梆梆硬!”
说到这里,他嘿嘿一笑,意味深长地挑了挑眉:“崔家是啥地方?天下闻名的顶级门阀!”
“今日来的宾客里,光是那些待字闺中的小姐、新妇,怕就不下三十个……这‘打女婿’的习俗,俺可是在西京见识过的,那些娘子们下手,可没轻没重的。”
打女婿,又称“闹婿”,乃是唐时流传下来的婚俗。
新郎官带着傧相去闺阁“抢亲”时,新娘的女伴们会用红绸包裹的木棍、漆杖“招待”一番,既是考验新郎的诚意,也是为新婚增添热闹吉利的气氛。
寻常人家尚且如此,何况是崔氏这等规矩森严的世家大族。
吴鹤年闻言,却并未如狗子预想般现出不屑一顾的神情,反而苦笑一声,同样压低声音道:“你以为我不知?”
“此乃礼数,不可废也。”
“我今日乃是主公的傧相,代表的是主公的脸面!”
“这顿打,我非挨不可,而且须得挨得从容,挨得体面!”
“主公的威仪,今日就得靠我这张脸来挣了!”
他这话说的声音虽轻,语气中却带着一股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决绝。
狗子一愣,他本以为这白面书生最是惜身,没想到竟有这等觉悟。
再看吴鹤年那张视死如归的脸,竟品出了一丝悲壮的意味,心中不由得肃然起敬,郑重地抱了抱拳:“吴司马,高义!俺佩服你!”
“待会儿俺跟在你身后,替你分担些。”
吴鹤年摆了摆手,正色道:“不必,你护好自己便是。”
“你是玄山都的都头,一身武勇,若表现得太过轻松,反倒显得崔家的女眷们待客不周,落了她们的面子。”
“你我二人,一个文,一个武,正要各司其职。”
狗子听得似懂非懂,只觉得这文人的道道果然复杂,但既然吴司马都这么说了,他便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说话间,队伍已在崔府正门前缓缓停下。
府门洞开,两扇厚重的朱漆大门,巨大的双喜剪纸在阳光下熠熠生辉。
一条崭新的大红地毡从门内一直铺到官道之上,足有百步之长。
崔氏当代家主崔瞿,身着一身绛紫色寿字团花纹样的锦袍,虽已年过花甲,却精神矍铄,目光如炬。
他亲率一众崔氏的核心族人与满堂宾客,立于门前相迎,这份礼遇,不可谓不重。
吴鹤年深吸一口气,翻身下马,郑重地整理了一下头上的幞头与身上的儒衫,在一片瞩目之中,昂首阔步上前。
他先是对着崔瞿行了一个标准的叉手礼,随后朗声唱喏,将手中那卷写满了聘礼与嫁妆的礼单公之于众。
他每念出一项,周围便响起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。
这聘礼之厚重,早已超出了寻常婚嫁的范畴,更像是一次豪赌,是一方雄主在向天下展示他的财力与决心。